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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实测值:51.1,标准指标:不得检出,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核查处置过程 (一)检查排查情况 2022年7月12日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执法人员因该单位......
发布时间:2022.11.24
根须的豆芽,这可能与违法添加物质有关。为此,2015年原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农业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发布《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强调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
发布时间:2022.06.21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
发布时间:2022.01.12
定防止事故扩大的安全措施,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10)环境监测组:区生态环境分局牵头,负责测定事故发生地及扩散地带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浓度、数量、污染影响范围和变化趋势,协助相关部门消除污染,并对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和损失范围做出正确评价。 2.2.5、事故发生单位职责 ......
发布时间:202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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