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763条 用时0.016秒
权利和救济渠道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经济发展局投诉电话:0632-8692622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办公电话:0632-8692622......
发布时间:2025.11.21
设施或者财物(件)扣押财物(件)冻结存款、汇款(件)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件)合计(件)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件)划拨存款、汇款(件)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件)代履行(件)其他强制执行(件)合计(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件)填表说明......
发布时间:2025.11.20
和国电力法》、《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积极推动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执法检查工作,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业务主管部门依法行政,督促企业强化安全管理。三、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安全事故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突发事故应对条例》等。四......
发布时间:2025.11.20
权利和救济渠道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高新区人大工作室投诉电话:0632-8878608、0632-8691368九、办......
发布时间:2025.11.20
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机构设置:协调科办公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1699号联系方式:0632-8690278电子邮箱:sdzzgxq@126.com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
发布时间:2025.11.20
权利和救济渠道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国土住建局投诉电话:0632-8061317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办公电话:0632-8693058......
发布时间:2025.11.19
性源头认定机制,报请管委会发文的,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依规办理。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1.04
权利和救济渠道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投诉电话:0632-8637119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发布时间:2025.10.30
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国土住建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始终保持畅通,程序受理、处理、答复等流程完善、便利,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第三季度,收到件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6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发布时间:2025.09.30
党员先锋队”、“巾帼文明队”、“青年志愿队”开展“五进”宣传,形成“党建引领、抓人促事”良好氛围。二、聚焦主责主业,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一)依法依规依税源组织税费收入落实收入共担机制,紧抓重点税种、重点事项、重点项目、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积极挖潜增收。2024年,累计组织各项收入X亿元。......
发布时间:2025.09.28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