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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一、加强宣传指导。本次修订优化了减排清单结构,修订后的减排清单由措施清单和豁免清单构成。其中,工业源清单调整为固定源清单,并针对重点排污单位,新增了附加应急减排措施,实施产量和污染排放量“双减”。请各街道办事处加大宣传引导力......
发布时间:2025.11.14
上级机关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的罚款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第......
发布时间:2025.10.24
立咨询台、摆设宣传展板,悬挂过街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测绘法和地图相关知识,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帮助群众熟悉国家版图构成,告诉大家如何规范、正确地使用地图。 ......
发布时间:2025.09.01
群众对非法猎捕、杀害、交易、饲养、食用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十二)对非法猎捕、杀害、交易、饲养、食用野生鸟类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违法后果(一)行政处罚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1.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
发布时间:2025.08.08
封施工现场,查扣施工队伍设备工具。四、对恶意阻挠或妨碍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执行公务行为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违法情节严重的,予以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一切违法建设均不受法律保护,希望广大群众知法守法,增强依法用地、依法建设的法治意识。特此通告。枣庄高新区综......
发布时间:2025.08.01
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二)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安......
发布时间:2025.06.25
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用户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用户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危害供热设施安全的,由供热主管部门责令......
发布时间:2025.05.21
证、签署审查同意意见,不按照水量分配方案分配水量,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水资源费,不履行监督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六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
发布时间:2025.05.21
)项所列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经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停止供水。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盗用城市公共供水,数额较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供水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用水检查,构成犯罪的,......
发布时间:2025.05.21
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罚。第五十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一条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
发布时间:2025.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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