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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供热时间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4日,共计120天。因天气原因需提前或延长供热,将按照市政府、区政府指令,做好供暖保障工作。供热收费日期为:每年的9月15日至11月15日,按照收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热费。热用户可在工商银行网点、网银、营业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生活缴费缴纳取暖费。......
发布时间:2025.05.26
补贴1万元,3-5人补贴1.5万元,6人及以上的补贴2万元。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1万元。三、申请材料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2.营业执照正本 审原件留复印件3.身份证原......
发布时间:2025.05.22
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备案存档。四、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对初创小微企业吸纳退役军人(不含创业者本人)就业,并与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每吸纳1名退役军人就业,给予3000元一次性奖励。对退役军人创办的初创小微企业,满足上述条件,每吸纳1名退役军人就业,给予500......
发布时间:2024.06.24
补贴1万元,3-5人补贴1.5万元,6人及以上的补贴2万元。对首次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1万元。三、申请材料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2.营业执照正本 审原件留复印件3.身份证原......
发布时间:2024.06.21
在原企业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再继续发放2年补贴。对企业年内全职引进博士2名及以上或硕士5名及以上,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枣庄缴纳社保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符合申请市、区人才公寓条件的,优先安排办理。 (六)当年获得知识产权代理师或中级知识产权经济师奖励5000元......
发布时间:2023.03.20
中心政务服务发放定期抚恤金区级或者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数据57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发放烈士褒扬金、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区级或者街道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数据58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发放享受定期抚恤金人员丧葬补助费区级或者......
发布时间:2022.08.26
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
发布时间:2022.07.13
式 梳理前 梳理后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1.......
发布时间:2022.07.13
按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由农口部门具体考核验收,考核合格,村(居)签字确认后,给予每亩20元的资金补助,三夏集中禁烧期结束后兑付。实行村集体缴纳禁烧秸秆保证金制度,夏收面积较大的匡山头、西曲柏、曲柏后三个重点村,村集体一次性缴纳10000元禁烧保证金;兴仁村、匡腰村、洪洼村、曲柏前村、东......
发布时间:2022.05.25
不低于1.5万元、个体工商户不低于1万元。三、申报条件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1.5万元。对首次领取个体工......
发布时间:2021.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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