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265
- 主题分类: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13日
- 标 题:枣庄市高新区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经办流程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高新区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请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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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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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事项 简述 |
适用依据 |
申请材料 |
办理时限 |
办理渠道 |
结果反馈 |
归档材料 |
数据指标 |
是否全省通办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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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前 |
梳理后 |
材料提供方式 |
梳理前 |
梳理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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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 |
2013年10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吸纳登记失业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下同)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
1.营业执照; |
单位提供 |
专网办理情况下,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40个工作日内办结。 |
专网办理情况下,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1.专网办理; |
资金拨付到位后,通知单位。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
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招用人员姓名、招用人员身份证号码、工作岗位、招用人员类别、劳动合同(协议)起止时间、社会保险缴纳时间、补贴金额、用人单位开户银行及账号、填表人及联系电话、经办人、经办时间、审核人、审核时间。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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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共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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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共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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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申领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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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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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工作岗位 |
招用人员 类别 |
劳动合同(协议)起止时间 |
社会保险缴纳时间 |
补贴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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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时间 |
终止时间 |
开始时间 |
终止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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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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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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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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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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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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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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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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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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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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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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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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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