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263
- 主题分类:经办流程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2年07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7月13日
- 标 题:枣庄市高新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办流程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高新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经办流程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 ||||||||||||||||||||
事项名称 |
事项 简述 |
适用依据 |
申请材料 |
办理时限 |
办理渠道 |
结果反馈 |
归档材料 |
数据指标 |
是否全省通办 |
备注 | ||||||||||
梳理前 |
梳理后 |
材料提供方式 |
梳理前 |
梳理后 | ||||||||||||||||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 |
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企业法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向注册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
1.《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 7.《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19〕4号)。 |
1.创业者身份证复印件; |
1.营业执照; |
个人提供 |
专网办理情况下,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40个工作日内办结。 |
专网办理情况下,材料齐全、手续完备、公示无异议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
1.专网办理; |
资金拨付到位后,通知创业者。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
姓名、性别、民族、联系电话、证件类型及号码、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营地址、注册(成立)日期、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时间、补贴类别、小微企业开户银行及账号、补贴金额、经办人、经办时间、审核人、审核时间。 |
否 |
||||||||
外部共享 二、公安部门 | ||||||||||||||||||||
内部共享 |
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联系电话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地址 |
市 区(市) 街道(镇) |
注册(成立)日期 |
||||||||||||
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时间 |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 |||||||||||||
补贴类别 |
□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
| |||||||||||||
小微企业开户行: 银行帐号: | ||||||||||||||
|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 | ||||||||||||||
审核意见 |
|
补贴金额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