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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救济渠道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经济发展局投诉电话:0632-8692622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办公电话:0632-8692622办公......
发布时间:2025.11.21
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邮箱投诉:zzgxqkjj@163.com(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发布时间:2025.11.21
路1699号邮箱投诉:sdzzwcl@126.com(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执法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5.11.20
和救济渠道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高新区人大工作室投诉电话:0632-8878608、0632-8691368九、办公电......
发布时间:2025.11.20
号枣庄高新区管委会206室邮箱投诉:sdzzgxq@126.com(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5.11.20
和救济渠道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国土住建局投诉电话:0632-8061317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办公电话:0632-8693058办公......
发布时间:2025.11.19
五、监督途径(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电话:12389......
发布时间:2025.11.19
和救济渠道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区消防救援大队投诉电话:0632-8637119九、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办公......
发布时间:2025.10.30
理、答复等流程完善、便利,依法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5年第三季度,收到件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6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前的审查机制,严格落实信息网上发布审核机制,从源头上确保公开实效,切实提升......
发布时间:2025.09.30
情况编制并动态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含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规范性及动态更新情况按要求完成。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更新信息数目1-9月份,78条。三、依申请公开办结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数量0因信息依申请公开引发行政复议被纠错、行政诉讼败诉件数0四、互动与回应0......
发布时间: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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