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高新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枣庄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高新分中心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枣庄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高新分中心联系(地址:薛城区光明西路1699号高新区管委会3楼,邮政编码:277800;电话:0632-7587169;电子邮箱:zzgxqghf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枣庄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高新分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条例》要求及国家、省、市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系列部署,锚定2025年数字政府建设与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中心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协同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信息供给标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质量与时效性,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向制度化、标准化、智能化升级。如今,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显著增强,以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服务赢得群众更多理解与信任。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25年枣庄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高新分中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
2、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5年枣庄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高新分中心通过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1条,其中部门办公会议及解读8条、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信息8条,各单位工作计划1条,重要部署执行措施与分工1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1条,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枣庄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高新分中心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5年处理依申请公开0件。接收申请数量较2024年减少0件。我中心通过明确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强化答复质量等手段,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加强信息安全保护,强化技术支撑与安全保障。
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我中心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自查自纠专项行动,聚焦政务公开网站个人信息安全防护、错敏词排查整治、信息内容准确性、发布时效性、栏目更新规范性等关键环节,开展全面细致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做到排查无死角、整改无遗漏。同时,以专项行动为抓手,举一反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工作人员信息审核、安全防护等业务能力提升,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信息质量,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安全、高效推进。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工作中,常态化与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开展对接沟通,建立高效联动协作机制,精准对接信息需求、及时共享工作信息,形成工作合力。严格遵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文件部署和工作要求,对标对表、狠抓落实,扎实推进政务信息统筹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建设等重点任务,不断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各环节流程,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我中心严格按照高新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高标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与运维管理工作,持续提升平台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水平。依规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优化专栏整体架构与栏目分类,明确各板块展示内容与更新标准,保障专栏布局科学、功能完善。聚焦核心公开内容,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法定主动公开栏目等内容的梳理整合、分类归集归档,严把内容审核与发布关口,确保公开信息规范有序、完整可溯。建立基础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对机构职能等栏目信息及时校核、更新完善,做到内容准确无误、要素齐全、实时有效,保障公众查询获取信息的真实性和时效性。同时,立足公众使用需求优化专栏页面布局设计,通过嵌入数据统计图、增设反向关联功能等多种形式,丰富信息展示载体、提升信息呈现直观性,强化平台交互体验与服务便捷度,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服务效能与传播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中心构建“制度护航、能力赋能、多元监督、考核促优”的全方位监督保障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推进筑牢坚实支撑。明确监督主体、内容、流程及问责机制,将监督要求嵌入信息公开全链条,实现“事前有规范、事中有管控、事后有追溯”。聚焦工作人员专业素养短板,精心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学习培训会1次,围绕信息公开政策法规、平台操作规范、敏感信息甄别、应急处置流程等核心内容开展学习,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与风险防控意识,培训覆盖率达100%。日常自查由专人负责,每日对公开信息质量、平台运行状态进行巡查,重点核查信息发布时效性、内容准确性、流程规范性。确保监督无死角、整改见实效。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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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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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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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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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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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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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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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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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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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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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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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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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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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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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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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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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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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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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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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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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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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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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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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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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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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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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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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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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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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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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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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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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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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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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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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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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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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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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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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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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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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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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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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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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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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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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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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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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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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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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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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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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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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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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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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高标准、严要求仍存在短板弱项,主要体现为公开形式与内容的丰富度不足,部分信息的归集发布时效性有待提升,公开内容的完备性、公开载体的多元化程度均需进一步强化,需在后续工作中靶向施策、加以改进。
一是深化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责任主体、相关单位的协同联动,推动信息收集与公开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切实保障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全面性。
二是常态化开展信息联络人员专题培训,持续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责任意识与业务能力,为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夯实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2025年,枣庄市城乡规划事业发展中心高新分中心始终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对标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着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与规范化水平,切实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5年全年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0件,收到市政协会议提案0件。
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积极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严格落实“每月一体检”工作机制,聚焦政务公开网站部门信息安全、错敏词排查等重点环节狠抓落实,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信息的上传质量,切实筑牢中心网站信息安全与运行安全的坚固防线。
5、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7、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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