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新医养健康有限公司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自:枣庄高新医养健康有限公司 时间:2026-01-19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由枣庄高新医养健康有限公司编制。全文包括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枣庄高新区官网(http://www.zzctp.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区医养健康有限公司综合部联系(联系电话:0632-8992990,电子邮箱:gxcyxq@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枣庄高新医养健康有限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加大督导力度,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注重点,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单位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枣庄高新医养健康有限公司通过区管委会政府公开网站共发表相关信息88篇,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0篇、产业发展13篇、主导产业24篇、重点项目12篇、政府开放活动2篇、通知公告3篇、部门信息24篇等。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5年收到申请数0件,与2024年对比无变化。

枣庄高新医养健康有限公司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服务中心大局,为推动辖区企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园区与社会公众关系注入强劲动能。

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人员是第一责任人,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是法定责任主体,负责推进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依托区管委会政府公开网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统一进行年报、公开指南、规划计划等法定公开内容的上传及管理,设立通知公告、部门信息、政民互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定期开展信息培训会议,强化干部职工信息宣传意识。二是加强监督保障。持续加强政府网站负责栏目的保障和监管,加强信息公开保密、意识形态审查,坚决杜绝政治性、技术性差错。接受各类外部监督,及时进行整改和信息更新,保障群众获得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致使公开内容存在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不足,部门信息公开范围不够全面,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

2.改进情况

一是学习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转变理念,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标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流程。三是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落实情况,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坚持树牢服务理念、宗旨意识,以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目标,积极配合各级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三)2025年全年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0件,收到市政协会议提案0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推动“政府开放日”活动高质量开展,进一步密切政府与企业和群众的沟通联系。信息发布采用图文并茂和语音播报形式,提升信息阅读的点播量和趣味性。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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