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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光明西路1677号 邮箱投诉: zzgxqhbj@163.com(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发布时间:2025.03.24
委会办公楼213室邮箱投诉: gxqxzspjfzk@163.com(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发布时间:2025.02.10
委会办公楼213室邮箱投诉: gxqxzspjfzk@163.com(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发布时间:2025.02.10
99号枣庄高新区管委会206室邮箱投诉:sdzzgxq@126.com(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4.12.27
新区光明西路1677号 邮箱投诉: zzgxqhbj@163.com(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发布时间:2024.12.26
西路1699号邮箱投诉:sdzzwcl@126.com(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附:执法流程图......
发布时间:2024.12.25
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处理结果情况;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处理结果情况。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需进一步区分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
发布时间:2024.09.20
616号财政大厦4层邮箱投诉:zzswjbgs@zz.shandong.cn(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4.06.27
新区光明西路1677号 邮箱投诉: zzgxqhbj@163.com(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发布时间:2024.05.08
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11.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如何寻求法律救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2.《行政复议法》什么时间修订通过并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2023年9月1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1月......
发布时间:2024.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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