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211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与执法流程图
-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2月1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2月10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图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行政执法服务指南及执法流程图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执法机构设置:局机关各职能科室、街道市场监管所。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联系方式: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0632-8690568)
电子邮箱: zzgxqxzsp@163.com
二、执法职责、权限
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移送违法案件线索。
三、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违法案件线索处理流程图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
行政许可流程图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 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法制科
窗口投诉: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法制科
电话投诉: 0632-8690226
信函投诉: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213室
邮箱投诉: gxqxzspjfzk@163.com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