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5-01213
- 主题分类:公示内容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科技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1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1月21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科技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执法权限)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科技局行政执法事前公示(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执法权限)
一、执法机构
执法主体名称:枣庄高新区科技局
执法机构设置:枣庄高新区科技局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科
办公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联系方式:科技人才与对外合作科 0632-8695957
电子邮箱:zzgxqkjj@163.com
二、执法职责、权限
在枣庄高新区行政区域内负责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制定,行使法律法规明确由县级承担的执法职责。
三、执法依据
《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1、行政处罚程序流程图

2.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枣庄高新区科技局
电话投诉:0632-8696863
信函投诉:山东省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邮箱投诉:zzgxqkjj@163.com
(二)救济途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向枣庄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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