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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现将枣庄高新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14.95公顷,涉及兴城街道、兴仁街道、张范街道3个街道。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发布时间:2025.07.17
市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农村公共供水工程实行分级验收制度。工程建设单位先组织自验,工程建设符合设计要求,经过30天试运行正常,工程档案资料符合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水办[2005]480号)要求,竣工报告、竣工决算(须经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工程......
发布时间:2025.05.21
会特定群体1水土保持水十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申请,出具报备回执的内容公示。1.《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2.《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 365号)3.《山东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标准化监管暂行办法》 (鲁水机......
发布时间:2024.12.04
一是研究了枣庄高新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公司。根据水利部“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指南要求,结合枣庄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河湖管理重点工作的通知》任务安排,今年要完成全区7座水库4条河道的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工作。二是讨论了防汛设备增设工作。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防指会议精神,做好......
发布时间:2024.08.21
位一般检查事项现场检查、专业机构核查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抽查1次区(市)水利部门1.《防洪法》第二十八条2.《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四条3.《水利部、国家计委关于颁发<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4.《山东省胶东调水条例》第六条对在堤防上新建建筑物及设施竣工验......
发布时间:2024.01.29
当前全国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七大江河流域将全面进入主汛期,长江、淮河、太湖及松辽等流域存在洪涝灾害风险。国家防总、应急管理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会商研判,做好监测预警,精准指导重点地区做好中小河流洪水、中小水库出险和城市内涝等灾害防范工作,全力抢险救灾......
发布时间:2024.01.23
目前已实现城市黑臭水体的动态清零。二是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全区7座小(2)型水库,三条河流,均已完成“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完成水利部卫星遥感问题38个,现场核查23座桥梁,15幢房屋,及时提交市级审核。三是强化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我区7座小(2)型水库,三条河流均已落实“三个责任......
发布时间:2023.12.12
违规养殖、侵占河湖开展建设等其他河道、水库问题)。三、问:如果对城乡水务工作有意见,应该如何反映?答:群众可以通过多渠道反映问题,可以利用水利部、住建部、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各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枣满意·枣满意”诉求办理平台等渠道反映问题,具体问题可直接拨打063......
发布时间:2023.08.31
的设施设备由城市供水企业负责;群众反映其他城市供水服务问题。结合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在显著位置公示重点问题举报电话,发挥水管员作用,充分利用水利部、住建部、省水利厅、省住建厅等各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风行风热线,省市电话调查反馈,“枣满意”问题整改闭环管理系统,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等......
发布时间:2023.08.31
5月份以来,水利部卫星遥感共发现我区涉河湖问题38处,其中包含23座桥梁,15幢房屋。我中心积极组织市级、区级、街道、村居四级水行政主管业务人员实地考察、现场确认,共计出动考察组5次,无人机飞行20余个架次,手机拍摄50余张照片,共计确认1处违建,出具37份证明文件,以全市完成率第一、整改率......
发布时间:2023.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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