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20条 用时0.012秒
》(鲁民〔2020〕49号) 三、补贴对象、补助标准及申办程序 (一)经济困难老年人生活补贴。对年龄达到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80元、100元、200元生活补贴,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
发布时间:2021.04.30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在提出申请之月前6个月内,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负医疗、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提出申请之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城乡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
发布时间:2021.04.30
...
发布时间:2021.04.30
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救助对象认定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持有农业......
发布时间:2021.04.30
枣庄高新区2021年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753元/每人每月。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28元/每人每月。...
发布时间:2021.04.30
对 60-79 岁、80-89 岁、90-99 周岁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 80 元、100 元、200 元,10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11〕54 号)文件规定补助;在此基础上,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 2-3(《老年......
发布时间:2021.04.30
000021062228农保120.5048.4572.05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001017]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利民发放表 19[370490]高新区37049000000021065144城低保1.011.01 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001017]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惠企利民发放表 20[370490]高新区37049000000021065144城低保2.93 2.93 ......
发布时间:2021.04.12
2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60%。多措并举稳就业,城镇新增就业14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保持在3.5%以内。做好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标准,城市低保每人每月由500元提高到550元,农村低保每人每年由4320元提高到5220元。优化升级临时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单人施保”政策,临时救......
发布时间:2021.04.05
2021年度枣庄高新区第一季度城乡低保1435人,发放资金226.525万元。...
发布时间:2021.03.31
...
发布时间:2021.03.18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