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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
发布时间:2025.12.15
全区各餐饮服务经营者:为进一步规范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行为,抵制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向全区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倡议。 一、依法诚信合规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4.12.12
肉制品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索证索票,并建立进货台账;四是使用的肉及肉制品采购、使用和储存环节是否规范,五是经营户是否在餐饮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六是经营户是否经营掺杂掺假肉及肉制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使用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
发布时间:2024.08.28
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24.08.21
权益、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价格欺诈、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伪劣建材、肉及肉制品掺假掺杂、气瓶违法充装、制售“山寨”商品行为、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领域开展案件查办。五、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政策解读机关: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解读人:潘伟政策咨询电话:0632-8690226......
发布时间:2024.03.08
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针对餐饮行业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及贮存、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及使用、食材的加工制作、配餐及留样注意事项、餐饮设施设备的清洗维护消毒、从业人员的管理、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等多方面进行了宣传培训。......
发布时间:2023.12.15
中,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讲解等形式,向居民宣传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讲解如何科学选购食品、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知识,引导居民认识食品安全重要性,提升食品安全鉴别能力,营造文明用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据统计,此次食品......
发布时间:2023.12.13
(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在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的贮存、食品添加剂的采购及使用、食材的加工制作、配餐及留样注意事项、餐饮设施设备的清洗维护消毒、从业人员的管理、食品安全应急事故处置等多方面进行了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23.08.28
对该超市采购的红薯粉条等进行抽检,经检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项目实测值279mg/kg,标准指标≤200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3月23日,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现场查......
发布时间:2023.05.18
2022)0612005.该企业具体经营地址为枣庄高新区兴城南石二村168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移送综合执法局处理。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2年5月31日,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
发布时间: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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