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2273条 用时0.021秒
立案到下达处罚决定书为60个工作日。七、申请人权利和救济渠道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经济发展局投诉电话:0632-8692622九......
发布时间:2025.11.21
立案到下达处罚决定书为20个工作日。七、申请人权利和救济渠道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高新区人大工作......
发布时间:2025.11.20
立案到下达处罚决定书为60个工作日。七、申请人权利和救济渠道被处罚对象对实施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在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八、监督和投诉渠道监督部门:国土住建局投诉电话:0632-8061317九......
发布时间:2025.11.19
根据《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枣财社〔2025〕14号)文件要求,我区对2025年11月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汇总名单进行公示。初步确定了3家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按照相关规定,现将拟补贴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广泛......
发布时间:2025.11.18
根据《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枣财社〔2025〕14号)文件要求,我区对2025年11月申请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相关材料已完成审核。初步确定了1家用人单位5名符合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补贴申领条件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按照相关规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18
保相关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护措施,坚决杜绝盲目施救;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审批管理,严格落实“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要求,落实个人防护和施工监护制度,严防违规作业引发事故。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方面。冬季燃气、煤炭使用增多,室内门窗关闭通风不畅等行为易导致一氧化碳......
发布时间:2025.11.1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11月07日我局拟对年产5万吨功能性蛋白生产基地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07日-2025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
发布时间:2025.11.07
预测及研判。加强对上沟通,今年区领导带队已到工信部火炬中心汇报工作3次。配合上级部门完成考核调度等相关工作70余次,按照省、市、区考核工作要求,积极进行监控、研判、分析。加强8010”规上工业企业帮促,推进科技服务业稳步发展。开展“百园百校万企”行动,深化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化,成功......
发布时间:2025.11.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11月05日我局拟对年产12000T健康饮品生产基地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05日-2025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
发布时间:2025.11.05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强组织保障、......
发布时间:2025.11.04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