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6-00199
- 主题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机构: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3月06日
- 文 号:枣环高行审〔2026〕B-3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3月06日
- 标 题:关于枣庄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媒资数智化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枣庄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媒资数智化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枣庄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媒资数智化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新建,位于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振东产业园西侧,用地面积13333m2,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建设印务中心、信息处理中心、媒资数字化转换中心和枣庄传媒文化展览馆及配套设施等。本环评主要对其印务中心报纸印刷工程进行介绍与分析,本项目主要负责《枣庄日报》、《枣庄晚报》等印刷出版,项目建成后报纸全年印刷量4500万对开张。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减缓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工艺、规模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印刷机印刷单元上方设置多个局部集气罩,印刷废气由“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 (高于屋顶1.5m)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7/2801.4-2017)表2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的中型标准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措施。加强管理,车间密闭,厂界无组织VOCs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行业》(DB37/2801.4-2017)表3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保证雨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分区防渗防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应对土壤或地下水污染。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生产设备噪声源采取隔音、减震降噪等措施。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废CTP版委托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合格印刷品、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擦拭布、废活性炭、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含油抹布随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参考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你单位须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事故防范应急设施、设备并定期演练,切实加强事故应急处理及防范能力,确保环境安全。并符合安全生产、事故防范的相关规定。
(七)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原辅料仓库、化粪池和危废暂存间等重点区域落实防渗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根据报告表提出的监测计划及时开展例行监测。
(八)该项目运营后,有组织VOCs应控制在:0.121t/a以内。
(九)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按规定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
三、你公司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重新审核。如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需要进行更严格要求的,实行从严管理。
五、如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应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情形”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本批复自始自然作废。
2026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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