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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q@126.com二、执法职责、权限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监督管......
发布时间:2025.11.20
办事事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二、办理条件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5......
发布时间:2025.09.24
申请条件:凡具有高新区户籍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可按程序申请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
发布时间:2025.09.24
带电,引发触电事故;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安装防雷设施或定期检测维护,易发生雷击事故;高温天气容易使人精神倦怠,注意力不集中,导致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的行为多发。要深刻汲取近期有关事故教训,加强对生产制造、粉尘涉爆、商贸冷库等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扎实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整治......
发布时间:2025.08.01
申报范围1.凡在我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可按照属地管理原......
发布时间:2025.07.28
范围本公告适用于在枣庄高新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四、主要内容(一)明确申报时间。农业技术副高级、......
发布时间:2025.07.28
一、执法主体执法主体名称: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执法机构设置:劳动监察工作组办公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大厦联系方式:劳动监察工作组(0632-8620528);二、执法职责及执法权限(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
发布时间:2025.07.18
畅通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上升途径;开展高层次人才服务专题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专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全面提升高层次人才服务便利度和体验度。三是着力跟进重点欠薪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对于欠薪单位和个人进行“回头看”,采取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其严格落实劳动保障法规,减少各类欠薪投诉。......
发布时间:2025.07.18
传统美德,引导人们自觉承担家庭责任、树立良好家风,强化家庭成员赡养、扶养老年人的责任意识,促进家庭老少和顺。一个健康向上的民族,就应该鼓励劳动、鼓励就业、鼓励靠自己的努力养活家庭,服务社会,贡献国家。李明鉴同志传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正所谓“天下......
发布时间:2025.05.29
序号姓名性别职务行政执法证编号执法区域备注1张 琪男副主任15040095057枣庄高新区辖区2武 昂男劳动监察工作组组长15040095011枣庄高新区辖区3刘仲基男劳动监察工作组组员15040095076枣庄高新区辖区4葛 振男人力资源工作组组长15040095174枣庄高新区辖区5马绪清男人才工作组组长15040095217枣庄高新区辖......
发布时间:2025.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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