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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扎摆放,防止交叉污染;要把剩余熟肉制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剩余蔬菜建议不要隔夜使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三)外出就餐要留心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外环境及卫生条件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服......
发布时间:2024.12.24
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施设备,并保持有效运行;(三)对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定期检查,及时清理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用农产品;(四)加工、销售即食食用农产品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污染;(五)保持销售和贮存场所环境整洁。第三十七条 从事食......
发布时间:2024.02.02
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尽量选购在密闭容器放置或使用保鲜膜等覆盖的散装食品,不选购无标签标识、外观性状不正常、超过保质期等的散装食品,不徒手随意接触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选购蔬果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购损伤、颜色或形状异常的产品。......
发布时间:2024.02.02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为进一步落实《办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告知如下: 一、开展照明设施自查自纠市场开办者......
发布时间:2023.12.13
指导市场开办方、经营者进行自查,要求经营者依法依规经营,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使用可能影响消费者对畜禽肉类、果蔬类、海鲜类等食用农产品感官性状判断的“生鲜灯”等照明设施的,一律停用并更换灯具设施,切实整改到位。加强宣传,营造诚信氛围。在专项行动中通过发放提醒告知书、张贴海报、培训......
发布时间:2023.12.11
场所清洁的餐饮店,并在就餐后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做好留存。慎重选择生食水产品、熟食卤味等高风险菜肴,不食用“新奇”“野味”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食物。 居家聚餐: 建议到正规市场、超市选购食品和原料,做到适量采购、合理储存。加工过程要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
发布时间:2022.01.25
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发布时间:202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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