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3704900002/2024-01613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发布机构:行政审批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12月24日
  • 标  题: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市民外出消费、走亲访友、宴请聚会明显增多,发生食药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随之增大。为了确保人民群众食药安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提醒消费者注意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科学健康消费。

一、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科学选购食品

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场所,注意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蔬菜、水果、水产品以及未经检疫的肉类制品和死因不明的禽、畜,做到“三查三注意”:一查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注意不要购买“三无”食品;二查食品和原料的生产日期和保存日期,注意是否超过保质期;三查食品外观,注意不购买感官异常的食品和原料,并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二)家庭聚餐要当心

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要正确烹调,确保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建议先水煮再煸炒,肉、禽、蛋和海鲜等大块食品以及豆浆要确保烧熟煮透;要分开存放生熟食品,吃火锅时尽量避免生熟食品混扎摆放,防止交叉污染;要把剩余熟肉制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重新热透,剩余蔬菜建议不要隔夜使用,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进食。

(三)外出就餐要留心

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要选择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内外环境及卫生条件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级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谨慎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选择在路边露天无证饮食小摊点用餐。此外,应仔细观察食物是否变质、有异物,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

(四)警惕虚假宣传

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要科学合理选购保健食品,避免听信虚假夸大宣传和盲目消费。要注意,保健食品是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起到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同时,不要参加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讲座、专家报告等,以防上当受骗。

(五)提高维权意识

购买食品及外出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和保留好消费票据凭证,以备追溯调查和消费维权时及时举证。进餐后如发生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典型症状时,立即进行自救,尽快吐出胃中物,并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的医院诊疗。对于消费或就餐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可随时拨打电话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二、药械化安全消费提示

(一)如何选购药品

一是购买药品渠道要正确,在药店、诊所、医院等有合法资格的单位或正规电商平台购买,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在药店购买药品时,请索取并留存销售小票(销售小票上应注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内容)。二是购药时认准“国药准字”的批准文号,使用药品前要认真阅读药品包装标签信息和药品说明书。注意查看外包装上的产品批准文号、生产厂家、包装、日期等信息,不要使用“三无”药品。三是不要轻信夸大宣传的广告和夸大疗效地售药,世上没有包治百病的药。四是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严格按药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一旦发现疑似药品不良反应情形,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向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医院进行情况反馈,以避免造成更大的人身损害。

(二)如何选购医疗器械

一是查看经营者主体是否合法,是否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通过网络购买,电商企业也要有经营许可(备案)证;二是查看产品是否合法,产品包装上必须有中文标示、生产日期、注册证编号等信息,产品的备案、注册信息可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查询;三是查看标签和说明书,特别注意产品标示的禁忌证、注意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警示或者提示的内容,防止因误用而损害身体健康,并妥善保管消费凭证。

(三)如何选购化妆品

一是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建议选择规范企业购买化妆品,比如超市、药店、商场等有合法营业执照的门店或正规电商平台,同时可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化妆品的注册备案情况。二是消费者购买产品时,应要求商家提供发票或电脑小票,不能提供的请消费者谨慎选择。三是消费者应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化妆品,警惕产品虚假夸大宣传,如宣称快速美白、快速祛痘、快速祛斑等。四是在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皮肤干燥、瘙痒、刺痛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

消费者在选购上述产品时,如发生消费纠纷,和商家无法协商一致的或者发现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拨打12315、1234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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