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机关简介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 | 0632-8692726 | 电子邮件 | zzgxqhbj@163.com |
办公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 |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办公地址 | 枣庄市光明西路1677号浙商大厦二楼东 | |||
主要职责 |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监督实施全区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和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二)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三)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水、大气、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措施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和放射性废物监督检查工作。 (七)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八)按照中央、省、市和区有关规定协助指导镇街环保所,规划并组织全区环保队伍在职人员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