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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的通知

来自: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时间:2020-09-15

各街道应急办(安监办),局属各科室: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全力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1、要充分认识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是社会生活领域最基础、最重要的法律,关乎社会的方方面面。法典,规模宏大,位阶庄严。《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全区应急管理系统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结合应急管理实际,对标对表抓好落实,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全力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

2、要学习运用好民法典。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要认真学习民法典,掌握主要内容和规定,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时必须厘清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开展工作时要充分考虑民法典规定,严防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活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3、要普及宣传好民法典。要加大对民法典的普及和宣传力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安排,树立执法人员无偿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法律服务理念,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依法保护法人民事主体的财产,保障人民权益。


关于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的通知--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