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开展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初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初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企业: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工作的通知》(鲁发改服务[2017]34号)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初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初选推荐。深刻认识开展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的重要意义,加强初选工作的组织发动,切实把创新能力强、示范作用大的好企业,好项目推荐上来。优先推荐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创新中心项目、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和省级服务业创新团队所在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每个单位推荐数量为不超过1个。
二、严格申报审核把关。按照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工作的通知》明确的申报条件、程序做好项目审核工作。重点审核创新中心是否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建设条件是否落实,各项手续是否完备,项目原始资料是否真实有效。
三、按时报送申报材料。初审需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近两年度财务报表、专利证书、荣誉证书、成果鉴定意见等;
2、项目备案、土地、环评、规划等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简介、项目简介
4、项目现场照片。
请于2月4日上午12点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原件扫描PDF格式,按顺序整合成一个文档),发到区经济发展局邮箱。
联系人:郭凯,电话:8691622
电子邮箱:SDZZWCL@126.COM
附:1.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服务业创新中心建设申报书
3.服务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模板)
枣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18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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