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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5-01-1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和省、市、区有关工作要求,由枣庄高新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编制。全文包括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投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本报告全文将在枣庄高新区官网(http://www.zzctp.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产业投资集团综合部联系(联系电话:0632-8652295,电子邮:zzgxqcjjt@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枣庄高新产业投资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持续加大公开力度、拓展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助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4枣庄高新产业投资集团通过区管委会政府公开网站共发表相关信息80篇,其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2篇、产业发展12篇、主导产业25篇、部门信息31篇等。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枣庄高新产业投资集团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24年收到申请数0件,与2023年相比不变。

收费和减免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

2.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4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提起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安排专人专岗负责政务信息审核、发布、更新、管理工作,保障公开信息的准确性。高新产业投资综合管理部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1人,每月按照要求报送政务公开信息材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枣庄高新产业投资集团依托区管委会政府公开网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统一进行年报、公开指南、规划计划等法定公开内容的上传及管理,设立通知公告、部门信息、政民互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栏目。

(五)监督保障

印制下发《关于成立高新产业投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下设办公室,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

发件数

本年废

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过于表面化、形式化,缺乏深度和实质性

2.改进情况

    加大公开力度和范围。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主题,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所需信息。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将更多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纳入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情况。根据《2024年山东省政务公开效能监测实施方案》结合高新产业投资实际,制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等工作,并及时更新部门信息、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等各类信息,促进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三)2024年全年接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0件,收到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提案0件。

(四)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一是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规范,明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查询平台及责任岗位和人员分工,畅通受理渠道。二是加强政务媒体监管,定期开展网站等媒体排查并完成整改。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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