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接收年报语音朗读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 时间:2023-01-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今年以来,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依托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加强日常信息更新维护,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公众关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灾害救助、执法计划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布。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及时动态调整,在最大范围内公开政府信息,特别是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努力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打造成为群众服务的平台,不断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依托政府网站留言功能,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围绕公众关注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灾害救助、执法计划等信息,及时予以公布。

(五)监督保障方面。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等规定,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将公开工作每一环节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做到分工科学、责任明确;狠抓内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形成用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报送不及时,不主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还有待加强。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改进。一是不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性工作来抓,及时、积极、主动公开信息;二是健全制度,不断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业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并建立人员梯队培养机制保持政务公开队伍稳定性;三是不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与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确保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达到《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所规定的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2、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全年未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全年未承办区级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

3、本行政机关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内容更新,扩大政府公报知晓度和影响力,确保工作质量。

4.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无。

6.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无。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mp3 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