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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作者: 来自: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时间:2022-01-18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由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编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电话:0632-8690226;传真电话:0632-8690568;电子邮箱:zzgxqxzsp@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办法》和《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枣庄高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枣高管办发〔2021〕9号)要求,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和区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遵循依法准确、及时、有效、便民的原则,深入推进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实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动态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着力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科,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优化平台建设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问责情况等方面工作。

2021年,我局通过公开网站稿件190余篇,包括机构职能3篇、通知公告7篇、部门信息39篇、部门会议及部门会议解读各13篇、政策文件及文件解读各2篇等各方面信息。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稿件数量对比图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21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3件(其中官网收到1件,信件2件),全部按照要求按期给予规范性告知,保障了申请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对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由信息提供科室、直属单位提出审查意见,经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审查,审查是否含有国家秘密,报分管领导批准,重大信息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由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发布,确保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本年度我局无信息公开泄密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在枣庄市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本单位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注、网民留言等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信息,认真处理答复,做到“网上听民声、线下办实事”。同时,将公开情况作为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工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的,依法规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15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部分栏目内容不够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与群众需求还有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不足、覆盖面不广;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结合以上不足,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政务数据互联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更好提升审批服务能力。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主阵地建设,加大信息报送力度,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切实体现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的全面性、及时性。发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的特色优势,建立互动、方便、及时的信息发布机制,主动回应社会。

三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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