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枣庄高新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枣庄高新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有关通知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高新区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58条。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网站。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58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数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案件以及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兼)职人员共计1人。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高新区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政府信息资源的梳理、归集,同时优化栏目页面设置,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展示相关内容。注重加强平台衔接,坚持数据同源,整合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专业系统平台,信息获取更加便捷、规范、权威。
(七)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日常监督机制。定期主动公开、办事服务、政策解读、互动交流、网站运行等工作情况。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制,及时指出监督工作中的共性或个性问题,为各部门开展自我监督提供借鉴和指导。
2.加大考核力度。我局有序规范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并接受相关部门考核,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 
| 规范性文件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增55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增56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增4 |  | 
| 行政强制 | 0 | 增3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六)其他处理 | |||||||||||
| (七)总计 |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  |  |  |  |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  |  |  |  |  |  |  |  |  |  |  |  |  |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信息公开时效、质量有待加强。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大、时限要求严、专职人员少,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平台联动机制建设不足。当前我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着平台散、信息杂、联动少的特点,尤其在新媒体方面缺少统一的规范、协调机制,不利于公众及时获取准确、权威的官方信息,对政府公信力也存在一定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为使高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促进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特色化、完整化,下步工作中,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强化月调度推进机制。制发《高新区2021年度月份门户网站工作进展通报》,紧紧围绕重点工作、重大项目信息发布情况及信息发布时效性情况进行通报,以制度推进门户网站维护情况落实。二是加强培训推进队伍建设。制定2021年政务公开培训计划,通过分级、分类培训、座谈交流会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加强信息发布质量、数量、时效性,强化依申请公开、咨询答复回复规范性,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专业化、规范化。三是做好信息公开渠道优化整合。明确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地位,加强对“两微一端”政务新媒体的协同、整合,扩大政府信息受众面、传播力,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维护政府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枣庄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zzctp.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信息科联系(联系电话:0632-8690316,电子邮箱:gxqshswzhfw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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