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办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紧紧围绕区党工委、管委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把公开透明作为工作的重要制度,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的有关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枣庄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2020年高新生态环境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政府网站。2020年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7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收到申请数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2020年,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被举报情况。
(五)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部署要求,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政府信息的梳理、归集。
(六)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报、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政府信息资源的梳理、归集,展示相关内容。
(七)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日常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制,做好监管工作。
2.我局有序规范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0 | 12 | 12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 2.重复申请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 (六)其他处理 | |||||||||
| (七)总计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我局在公开工作中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信息公开还需更加及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量大、时限要求严、人员少,发布信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为使高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下步,将从以下方面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渠道,重点加强与群众相关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类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办事。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更新,扩大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632-8692726,电子邮箱:zzgxqhbj@163.com)。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