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政务公开工作在区管委会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和领导工作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指定1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维护和更新,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制度,为推动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有序公开。今年以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确保了公开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涉密、不泄密、可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单位在双招双引、重点项目、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反馈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通过区管委会政府公开网站共发表98篇,其中机构职能1篇、办事指南1篇、部门街道业务工作39篇、重点项目16篇、双招双引23篇,产业发展13篇,政务信息5篇等各方面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单位制定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等要求,2020年收到申请数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以及被举报情况。
(六)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单位综合管理部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1人。
(七)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依托枣庄高新区政府网站,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统一规范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加强信息公开指南、年报、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等信息资源的梳理、归集,同时优化栏目页面设置,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展示相关内容。注重加强平台衔接,坚持数据同源,整合政务服务、政民互动等专业系统平台,信息获取更加便捷、规范、权威。
(八)监督保障情况
1.加强日常监督指导。每月定期监测通报各专栏信息上传公开情况。及时指出监督工作中的共性或个性问题,为开展自我监督提供借鉴和指导。
2.加大考核力度。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形成工作有部署、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规违纪有责任追究的工作机制,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意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内容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强化学习培训。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有的放矢抓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信息内容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自身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进一步在政策文件解读信息质量上做文章,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区大数据产业园区运营公司综合管理部联系(电话:0632-8993311,电子邮箱:lndsj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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