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区综合执法局政府公开工作在区党政综合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区管委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牢固树立“为民管城、城管为民”的工作理念,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等公开,深入推进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提升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现将我局2020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公开制度。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实际情况和局领导工作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维护和更新,并及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模式,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制度,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有序公开。今年以来,按照“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对拟公开信息的内容、格式、涉及法律法规等事项进行审签,确保公开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涉密、不泄密的公开,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同时,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结合综合执法工作实际,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区行政处罚、镇域路域、市容秩序、城乡环卫、扬尘油烟等执法工作情况,充分保障公众对我局工作的知情权。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反馈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高新区综合执法局通过区管委会政府公开网站发表稿件135篇,包括机构职能1篇、政府信息6篇、部门文件及部门文件解读各3篇、部门业务工作74篇、行政处罚类信息37篇等各方面信息。综合执法局平安法制建设,由经发局统计上传信用中国网,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公示49件。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全面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制定并在网站上公开了《高新区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等要求,2020年收到申请公开数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举报投诉的情况
2020年,我局有一项行政复议及行政复议后诉讼,没有被举报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
| ||
规范性文件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7 |
增12 |
49 | |
行政强制 |
|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73个 |
750154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需加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科室及个别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意识不足,对需要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公开;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内容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工作队伍建设,着力强化学习培训。对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有的放矢抓好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及信息内容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将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局党支部学习和机关干部学法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自身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强化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持续加大公开力度。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和渠道,进一步在政策文件解读信息质量上做文章,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枣庄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632-8694666,电子邮箱:zzgxqcjj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