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5-01110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时间:2020年12月2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12月28日
  • 标  题:【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枣庄高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枣庄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枣庄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枣庄高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枣庄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

一、编制背景

为适应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突发事件应对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枣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对原有的应急预案进行了系统性修订和编制。旨在进一步完善全区应急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以及各类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分工和响应程序,提升全区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山东省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枣庄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枣庄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三、预案主要内容

(一)枣庄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1. 事故分级标准

根据伤亡、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等,将事故分为四级:

事故等级

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核心指标

特别重大(Ⅰ级)

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重大(Ⅱ级)

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1亿元

较大(Ⅲ级)

死亡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5000万元

一般(Ⅳ级)

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2. 组织指挥体系

区应急指挥部:区安委会主任任总指挥,统筹全区救援工作。

现场指挥部:作为前置指挥机构,事故所属行业的分管领导担任现场总指挥。

8个专业工作组:设立抢险、技术、医疗、治安、善后等小组,分工协作。

3. 全流程应急机制

信息报告:事故单位须1小时内向主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需2小时内上报至区党政办公室。

应急响应:事发街道先行处置,控制事态;达到一般(IV级)事故时,区级启动响应,调动专家、队伍、物资支援;较大及以上事故时,在先期处置基础上配合上级指挥部工作。

关键措施:包括人员救援、危险源控制、群众疏散、医疗救护、现场监测、舆情发布等。

应急结束:险情消除、次生隐患排除后,由区应急指挥部评估后宣布结束。

4. 保障措施

物资保障:建立区、街道、企业三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实行“先征用后结算”机制。

队伍保障:整合消防、专业救援队、企业专职队伍等力量,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持。

资金责任:救援费用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无力承担时由街道或财政协调垫付。

二、枣庄高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

1. 事故分级与响应机制

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分为四级:

事故等级

核心指标(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Ⅰ级)

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重大(Ⅱ级)

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1亿元

较大(Ⅲ级)

死亡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5000万元

一般(Ⅳ级)

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响应启动:

⑴Ⅳ级及以上事故由区应急指挥部启动,分管副主任现场指挥。

⑵Ⅳ级以下事故由街道先期处置,能力不足时提请区级支援。

2. 组织指挥体系

区应急指挥部:管委会分管领导任总指挥,统筹全区救援工作。

10个专业工作组:包括综合协调、事故抢险、技术指导、医疗救护、环境监测等,分工协作。

企业首责:事故发生单位是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需先开展自救并配合指挥部救援。

3. 全流程应急机制

监测预警:通过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提前研判风险,按红(Ⅰ级)、橙(Ⅱ级)、黄(Ⅲ级)、蓝(Ⅳ级)发布预警。

信息报告:事故单位须立即报告,最迟不超过2小时上报至区党政办公室。

关键处置措施:立即隔离现场、建立警戒区;组织群众向上风向疏散,指导做好个人防护(如用湿毛巾捂住口鼻);针对火灾、爆炸、泄漏等事故类型,采取专业处置方案;应急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防护服等专业装备。

应急结束:险情消除、次生隐患排除、伤亡人员妥善安置后,由指挥部评估后宣布结束。

4. 后期处置与保障

善后处理:包括伤亡抚恤、保险理赔、现场清理、恢复生产等,由事发地街道牵头。

应急保障:物资装备方面建立企业、街道、区三级储备库,实行“先征用后结算”;队伍支持方面整合消防、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鲁南应急救援中心等专业力量;资金责任方面救援费用由事故单位承担,无力承担时由街道或财政协调。

(三)枣庄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 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

四大类型:自然灾害包括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事故灾难包括工矿商贸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环境污染等;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食品安全、动物疫情等;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群体性事件、网络信息安全事件等。

四级分级:按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具体标准参照省级分级标准。

2. 组织指挥体系

领导机构: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区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区应急工作,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

办事机构:区应急管理局承担日常协调、信息汇总、预案管理等职责。

专项指挥机构:按事件类型由相关部门牵头(如自然灾害类由应急局牵头,公共卫生事件类由社会事业局牵头)。

现场指挥部:突发事件发生后临时组建,下设12个工作组(如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医疗救护、治安警戒等),分工协作。

3. 全流程应急机制

监测预警:建立全区统一预警系统,按红(Ⅰ级)、橙(Ⅱ级)、黄(Ⅲ级)、蓝(Ⅳ级)发布预警;预警信息通过广播、电视、短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对特殊人群采取针对性通知方式。

信息报告:突发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须15分钟内电话报告、45分钟内书面报告区应急局和党政办公室;报告内容含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已采取措施等。

应急响应:⑴分级响应--根据事件级别启动相应响应(如一般事件启动Ⅳ级响应,由区级主导处置);⑵先期处置--事发地街道立即控制事态,保护现场,组织救援;⑶扩大响应--事态升级时,逐级上报请求上级支援(如较大事件提请市级启动Ⅲ级响应);⑷应急结束--危害消除后,由区应急委评估后宣布终止应急状态;⑸恢复重建--事发地街道负责善后安置、保险理赔、调查评估,区级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4. 保障措施

队伍保障:整合消防、武警、专业队伍、志愿者等力量,建立分级分类应急救援体系。

物资资金:建立区、街两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实行紧急征用机制;财政部门简化资金审批流程,保障救援需求。

公众防护:规划应急避难场所(如公园、体育场馆),明确疏散路线和安置方案。

科技支撑:建设应急平台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智能调度。

四、重点机制亮点

(一)枣庄高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属地为主与分级响应结合,明确街道先期处置责任,区级根据事故等级动态响应。现场指挥专业化,设立前置现场指挥部,由行业分管领导直接指挥,提升决策效率。善后与调查并重,保险理赔、灾后重建同步开展,事故调查组依法独立调查原因。全链条责任追究,对瞒报、拒不救援、挪用物资等行为依法追责。

(二)枣庄高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修订)。专业处置与科学决策,设立技术指导组、环境监测组,依托专家库提供技术支持。多预案协同,与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等预案衔接,形成应急联动网络。

(三)枣庄高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平战结合,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化开展风险排查和演练。属地为主,明确街道先期处置责任,区级统筹支援,确保响应效率。社会动员,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救援,形成全民应急格局。

五、政策解读机关和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枣庄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政策解读人:王麟、褚玉玉

政策咨询电话:0632-8690278、0632-8696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