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019
  • 主题分类: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 发布机构:张范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时间:2021年02月1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2月19日
  • 标  题:张范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张范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张范街道办事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将根据情况变化和需要进行更新。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在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zzctp.gov.cn/index.html)查阅《张范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信息公开分类

在本单位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1、机构概况。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设置及机构领导分工情况。

2、政策文件。主要包括: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计划总结。主要包括:本单位重点工作安排及总结。

4、业务信息。主要包括:本单位工作动态、活动信息等。

5、其他。主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人事任免事项以及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编排体系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包括序号、栏目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等内容。为方便查询及管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便市民及网友查询。

(三)公开形式

高新区管委会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用以下形式公开:

1.枣庄高新区网站,网址:http://www.zzctp.gov.cn/

2.“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微信号:gh_1d5e7fcf61a7)

3.电视等公众媒体。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向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提供与其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证照办理、款项和物品拨付等政府信息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张范街道办事处将按照职责职能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提出申请

1.当面提交

本机关在张范街道办事处办公室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地址:张范街道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6: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4615098

2.信函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向本机关提交申请。

来信请寄: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办事处张范街道党政办公室(收),同时须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政编码:277800。

3.网上申请

申请人可登陆枣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zzctp.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填写提交申请。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作出处理和答复。

1.对于符合《条例》申请要求的,按《条例》第三十六条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2.办理期限: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有权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3.申请不符合《条例》有关规定的,向当事人说明有关情况,或者指引其向相关单位咨询或按其他有关程序办理。

(三)注意事项

1.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本指南附件下载打印。

2.申请表应准确载明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其载体形式。所需政府信息内容描述应当指向明确,建议详尽提供所需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张范街道党政办公室为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协调全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枣庄高新区张范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邮政编码:277800

办公时间:8:30-12:00    14:00-16: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2-4615098

传  真:0632-4612669

电子信箱:zfjddzb@163.com

互联网联系方式:http://www.zzctp.gov.cn/

四、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4615098,传真:4612669,办公地址:枣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范街道办事处驻地,邮政编码:277800,电子信箱:zfjddzb@163.com,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6:0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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