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2秒
有关规定,严格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扎实开展事故警示教育,及时下达警示教育告知书,督促分级分类组织召开现场会,举一反三汲取教训,严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区安委会办公室牵头,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六、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20.持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化“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落实,加......
发布时间:2023.04.03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