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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
发布时间:2025.12.31
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
发布时间:2025.12.31
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
发布时间:2025.12.31
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
发布时间:2025.12.31
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的视为同意公开。第三十五条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行政机关认为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本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期限内答复申请人的,可以确定......
发布时间:2025.12.23
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3)根据相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
发布时间: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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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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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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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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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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