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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玉米、大豆、甘薯的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区可根据实际适当兼顾薯类等其他粮食作物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作(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生产者申报此项补贴可以同时申报稻谷生产补贴等。 4.区......
发布时间:2022.01.31
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玉米、大豆、甘薯的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区可根据实际适当兼顾薯类等其他粮食作物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作(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生产者申报此项补贴可以同时申报稻谷生产补贴等。 4.区......
发布时间:2021.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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