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2-00294
  • 主题分类:耕地地力补贴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3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31日
  • 标  题:枣庄市高新区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高新区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申请指南


1.补助对象:根据财政部要求,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小麦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小麦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开展小麦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流转土地种小麦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相关服务流转合同双方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2.补贴面积:按照上半年或当地申报截止时间,已经实际种植玉米、大豆、甘薯等粮食面积申报和统计,具体截止时间由各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3.补贴流程:由村委统一组织本村申报主体申请,申请材料由村委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向当地街道申报。补助对象以2022年上半年实际种植玉米、大豆、甘薯生产者为主,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和流转土地或代耕土地种植玉米、大豆、甘薯的农户、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可根据实际适当兼顾薯类等其他粮食作物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作(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生产者申报此项补贴可以同时申报稻谷生产补贴等。

4.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根据街道汇总数据进行核,与财政局联合行文上报通过省市审核通过后拨付补贴资金,区财政局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直接拨付到农民齐鲁惠民一本通个人账户。

5.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咨询电话:869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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