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4条 用时0.018秒
社会营造尊重军人、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氛围。” 此次宣传活动得到了广大市民的积极响应,不少群众表示,通过活动更加了解了军人军属的权益保障政策,今后将更加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共同维护军人尊崇地位。 枣庄市高新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持续深化军人权益保护工作,推......
发布时间:2025.08.29
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人次,取得了显著的宣传效果。下一步,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将以“政府公开日”活动为契机,加强政民互动和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强化产品质量监管,扎实做好消费维权常态化工作,切实为市民提供更坚实的权益保障。......
发布时间:2025.03.13
诉举报。二、药械化安全消费提示(一)如何选购药品一是购买药品渠道要正确,在药店、诊所、医院等有合法资格的单位或正规电商平台购买,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在药店购买药品时,请索取并留存销售小票(销售小票上应注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商、数量、价格、批号、规格等内容)。二是购药时认准“国药准字”......
发布时间:2024.12.24
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五)未提供本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
发布时间:2024.12.12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