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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第......
发布时间:2024.09.20
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发布时间:2023.04.13
生活保障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为提交申请。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规范审核程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申请的责任主体,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
发布时间:2022.11.30
请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确认通知书,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之日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并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二条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应当......
发布时间:2021.06.25
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签字 手印),一式两份; 2、《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表》和授权书,一式两份; 3、申请人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材料,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一式两份; 4、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身份证件材料,残疾人应当提供《......
发布时间:2021.01.08
三)残疾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 (四)失地农民:承包土地被征收的相关材料。 对通过数据共享或者其他渠道可以查询确认的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第七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基层平台收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后,应当通过“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
发布时间:2020.12.09
申请的,以行政机关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三)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发布时间: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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