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566
  • 主题分类:申报指南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1年01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1月08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城乡低保申报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城乡低保申报指南

枣庄高新区城乡低保申报指南

事项名称

城乡低保发放“一件事”服务指南

联办事项

城乡低保发放“一件事”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具有本区籍的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签字 手印),一式两份;

2、《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表》和授权书,一式两份;

3、申请人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材料,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一式两份;

4、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身份证件材料,残疾人应当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支出困难型家庭需提供支出单据等资料

办理时限

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结果送达

邮寄送达或自行到指定地点领取

线下办理

兴仁街道办事处、兴城街道办事处、张范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高新区:0632-8620529

       兴仁街道:0632-8693385

       兴城街道:0632-8673024

       张范街道:0632-461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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