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0/2021-00566
- 主题分类:申报指南
- 发布机构: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1年01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1月08日
- 标 题:枣庄高新区城乡低保申报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高新区城乡低保申报指南
枣庄高新区城乡低保申报指南
事项名称
城乡低保发放“一件事”服务指南
联办事项
城乡低保发放“一件事”服务指南
适用范围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3个基本条件。具有本区户籍的家庭,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认定为低保对象。
申请材料
1、个人申请(签字 手印),一式两份;
2、《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表》和授权书,一式两份;
3、申请人提供本人签字确认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书面材料,承诺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一式两份;
4、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身份证件材料,残疾人应当提供《残疾证》复印件,支出困难型家庭需提供支出单据等资料。
办理时限
即办件
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结果送达
邮寄送达或自行到指定地点领取
线下办理
兴仁街道办事处、兴城街道办事处、张范街道办事处
咨询电话: 高新区:0632-8620529
兴仁街道:0632-8693385
兴城街道:0632-8673024
张范街道:0632-4618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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