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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负责人组织推进、监督指导本部门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本行业或者领域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完善有关政策,承担本行业或者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三章监督追责第十三条在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中对地方党政领......
发布时间:2025.08.27
领域和环节的执法检查,坚决杜绝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校园安全方面。暑期学校各类设施设备停用,安全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新生入学对学校环境不熟悉,易发生机械伤害和触电、火灾等事故。部分学校利用暑期进行设施设备改造施工,易因赶工期或工程收尾工作安排不合理引发事故。要组织、指导、......
发布时间:2024.08.30
习近平总书记立即作出重要指示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全力抢险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发生环境污染,严防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习近平强调,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和有关部门要......
发布时间:2024.01.23
点位,压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属地监管责任,对固体废物违规堆放暂存、非法转移、倾倒和填埋等问题依法整治,防范化解环境风险隐患,防止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件发生。三、问:方案的排查整治范围?答:全街道范围内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混合垃圾等)非法堆放、贮存......
发布时间:2022.04.19
火灾发生位置;确定引起火灾的物质类别(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确定所需的火灾应急救援处置技术和专家;明确火灾发生区域的周围环境;明确周围区域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分布情况;确定火灾扑救的基本方法;确定火灾可能导致的后果(含火灾与爆炸伴随发生的可能性);确定......
发布时间:2020.12.28
组、应急监测组、医学救援组、应急保障组、新闻发布组、社会稳定组,工作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后,应立即向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发现或得知突发......
发布时间:2020.12.01
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 10.处置保障 11.其他 四、涉及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高新区辖区内发生的较大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超出事发地街道办事处处置能力的一般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以及市政府及其市生态环境局认定的一般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应对工......
发布时间:2020.11.30
2016〕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型传播方式不断涌现,政府的施政环境发生深刻变化,舆情事件频发多发,加强政务公开、做好政务舆情回应日益成为政府提升治理能力的内在要求。经过多年努力,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和舆情回应......
发布时间:2020.07.08
输、工程防御和社会防灾减灾意识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查清区域综合防灾减灾能力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三条发生新的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区域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的类型、强度以及灾害损失等情况,对致灾孕灾因素、承灾体属性特征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进行更新性调查。......
发布时间:2020.06.16
(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健康教育,人人动手除“四害”,大搞环境卫生,保持工作生活环境整洁,预防疾病发生。环境及物品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消毒方法如下: ......
发布时间:202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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