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8条 用时0.013秒
高新规划中心主要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技术初审工作,无规划行政审批权限,不是独立法人机构,故没有权限发布本部门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栏目中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18
高新规划中心主要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技术初审工作,无规划行政审批权限,不是独立法人机构,故没有权限发布本部门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栏目中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已过期,目前高新区正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由区国土住建局委托编制。 ......
发布时间:2023.03.15
分为2类:第一类为自2023年开始,负责在推动小微企业成功申请成为规上企业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企业统计人员。其小微企业必须为在我街道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达到工业、贸易业、服务业统计入库标准,并成功申请升规的企业。第二类为升规后,负责为规上企业按时进行联网直报且表现突出的规上工业......
发布时间:2023.02.13
创办企业必须依法注册、守法正常经营,且在枣庄为首次创业。同时,均需在就业或创业企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上述所称企业是指在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毕业年限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计算。此外,凡到在我市依法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就......
发布时间:2022.12.05
高新规划中心主要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技术初审工作,无规划行政审批权限,不是独立法人机构,故没有权限发布本部门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栏目中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已过期,目前高新区正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由区国土住建局委......
发布时间:2022.03.15
本中心主要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技术初审工作,无规划行政审批权限,不是独立法人机构,故没有权限发布本部门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栏目中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的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城市的总体......
发布时间:2021.10.18
风险保障金事宜,以及减免 设施使用费(租金)的具体年限; (四)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投标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专业养老服务团队和比较丰富的养老服务管理经 验; (三)具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 (四)无违法违......
发布时间:2020.11.20
风险保障金事宜,以及减免 设施使用费(租金)的具体年限; (四)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九条 投标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专业养老服务团队和比较丰富的养老服务管理经 验; (三)具有与其服务内容和规模相适应的经济实力; (四)无违法违......
发布时间:2020.11.20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