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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等。 (五)其他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下列收入不计入家庭收入: (一)国家规定的优待抚恤金、计划生育奖励与扶助金、奖学金、见义勇为等奖励性补助; (二)政府发放的各类社会救助款物; (三)“十四五”期间,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
发布时间:2021.06.25
不包括已成年孙子女财产,财产价值指家庭拥有的机动车价值和货币财产价值。 (二)以下项目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 1、优抚对象按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立功荣誉金、护理费,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 2、义务兵家庭按规定享受的优待金、奖励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3、......
发布时间:2021.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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