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222条 用时0.014秒
依据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日期备 注1枣庄圣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车销售企业的检查未发现问题《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未发现问题枣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2025/10/272枣庄凯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车销售企业的检查未发现问题《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未发现问题......
发布时间:2025.11.03
依据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日期备 注1枣庄圣翔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车销售企业的检查未发现问题《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未发现问题枣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2025/10/272枣庄凯顺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车销售企业的检查未发现问题《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未发现问题......
发布时间:2025.11.03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国家、省、市和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政务公开常态化,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政务公开实效,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
发布时间:2025.09.10
发布时间:2025.09.08
一是会议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二是根据陈永霞、彭明帅违反职称评定相关规定获取职称证书的事实,通过了撤销陈永霞、彭明帅专业技术职称的决定。三是讨论了高质量发展审计污水处理相关事宜。...
发布时间:2025.09.08
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突破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严重社会影响的,应当依规依法从重或者加重追究责任。第四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由生态环境部商中央组织部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25.08.27
型:承诺件十四、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十五、承诺期限:即办十六、是否收费:不收费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无十八、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632-8359566十九、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zgxzwfw.sd.gov.cn二十、监督部门联系电话:枣庄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0632-8690316二十一、空表......
发布时间:2025.07.18
发布时间:2025.07.03
一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审议通过了《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关于枣庄高新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传达提纲落实意......
发布时间:2025.07.03
位、设计单位应当及时处理。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第十九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事故......
发布时间:2025.06.25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