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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牵头单位:省生态环境厅)14.试行小微企业污染物总量指标豁免政策,对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的产业园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园区实际情况确定),在环评审批中,建设单位免予提交主要污染物总量来源说明,由生......
发布时间:2024.12.27
艺符合清洁生产要求。5.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6、项目有主要污染物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重金属)的,必须符合枣庄高新区总量控制要求。7、能达防护距离要求具体参照各行业标准。(三)环评办理程序1、企业按......
发布时间:202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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