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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的,应当符合前款第六项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
发布时间:2025.12.15
动中,工作人员深入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商超、宾馆等食品生产经营场所,重点检查各场所食品生产经营资质、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管理、场所环境卫生、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当场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商家限期整改到位,并建立问题台账进行跟踪复查。下一步,兴仁街道将继续加大......
发布时间:2025.06.23
全区各餐饮服务经营者:为进一步规范餐饮环节食品经营行为,抵制滥用食品添加剂及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向全区餐饮服务经营者发出倡议。 一、依法诚信合规经营。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发布时间:2024.12.12
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反食品浪费,讲解如何科学选购食品、辨别假冒伪劣食品、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知识,引导居民认识食品安全重要性,提升食品安全鉴别能力。本次宣传活动期间发放宣传册7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20余人次。下一步,......
发布时间:2024.10.28
肉制品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索证索票,并建立进货台账;四是使用的肉及肉制品采购、使用和储存环节是否规范,五是经营户是否在餐饮加工过程中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六是经营户是否经营掺杂掺假肉及肉制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使用来源不明、病死、无检疫合格证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截至目......
发布时间:2024.08.28
产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保证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属地负责、全面覆盖、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2024.08.21
权益、商标侵权、伪造或冒用地理标志、价格欺诈、虚假违法广告、生产销售伪劣建材、肉及肉制品掺假掺杂、气瓶违法充装、制售“山寨”商品行为、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领域开展案件查办。五、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政策解读机关: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解读人:潘伟政策咨询电话:0632-8690226......
发布时间:2024.03.08
0.价格欺诈;11.虚假违法广告;12.生产销售伪劣建材;13.肉及肉制品掺假掺杂;14.气瓶违法充装。15.制售“山寨”商品行为16.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欢迎社会各界拨打12345热线或通过12315平台进行举报,或直接到枣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进行现场举报。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材料,对提供违法线索的公民信息......
发布时间:2024.03.08
的查办重点1.生产销售伪劣建材;2.肉及肉制品掺假掺杂;3.气瓶违法充装。(三)市局明确的查办重点1.制售“山寨”商品行为2.食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坚持“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各科室、所在认真组织查办上述领域案件的同时,结合产业分布、消费环境、群众诉求等实际情况确定辖区案件查......
发布时间:2024.03.08
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一)食品生产;(二)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等食品经营;(三)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食品的贮存和运输;(五)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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