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3条 用时0.024秒
区(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供水单位依法自主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供水单位不得随意转让工程经营权,确需转让的,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查批准。第二十条供水单位必须接受用水户和社会的监督、质询和评议,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
发布时间:2025.05.21
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购买新能源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购买燃油乘用车单台补贴最高不超过1.3万元。个人消费者按本通知标准申请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本通知公布之日。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继续支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
发布时间:2025.01.09
币财产的出资形式新《公司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此条规定,新增了用股权、债权的出资形式,但股权、债权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出......
发布时间:2024.07.05
系统。第四十二条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得出借、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因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等确需转让的,应当向具有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转让,并在转让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
发布时间:2024.02.04
建局组织人员前往山东九洲齐力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研,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充分听取工业企业的意见及建议。自《关于开展工业和双创平台不动产产权分割转让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能够最大限度的盘活企业资产,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推动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引导空间资源向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方向、重......
发布时间:2024.01.26
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所称现住房转让金额为该房屋转让的市场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房金额为纳税人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中注明的成交价格;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房金额为房屋的成......
发布时间:2022.09.30
枣庄高新区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部署,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发展,日前出台《开展工业和双创平台不动产产权分割转让的实施办法(试行)》,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工业地产项目开展分割转让登记工作。《实施办法》对适用范围、分割转让条件和转让双方资格认定做了规范和界定......
发布时间:2022.01.02
在上述期限内提出核验申请,视为乙方违约。7.其他要求: (四)一次性出让的宗地在未通过指标评价考核之前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除满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其他约定外,乙方还须将宗地投资建设应接受本协议甲方监管事项如实告知其受让方,并保证除本协议的主体从乙方变更为其受让方外,协......
发布时间:2020.12.11
让,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并按照本办法规定承销或自行销售、或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证券公司柜台转让的,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办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
发布时间:2019.06.28
押权人)有权以抵押人于抵押权实现时尚存的财产优先受偿。 9、仓单质押 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仓单除了具有所有权凭证作用外,还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的方式进行流通,从而作为一种衍生的金融工具使用。同样,仓单作为票据,存货人可以作为出质人与质权人订立质押合同,以仓单作为质押物进行融资,存货......
发布时间:2019.06.17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