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4秒
五、监督途径(一)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电话:12389......
发布时间:2025.02.01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