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条 用时0.017秒
指南进行打分,不符合项目不得分。 ⑤监管部门根据一个统计年度内历次(≥1次)的动态等级评定情况进行年度等级评定。评定标准:按照百分制计算,评价分数在90分以上(含90分),评价结果为优秀;评价分数在90分以下至75分(含75分),评价结果为良好;评价分数在75分以下至60分(含60分),评价结果为一......
发布时间:2018.06.07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