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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第八条对在城市供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城市供水水源第九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水行......
发布时间:2025.10.24
治理责任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建设和教育培训、科技支撑等工作,组织完善分级负责、属地为主、部门协同的生态环境应急责任体系。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分管生态环境保护负责人职责主要包括:(一)协助政府主要负责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
发布时间:2025.08.27
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的除外,下同);(六)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并编制安全预评价报告。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发布时间:2025.06.25
区供热设施同步建设的内容,并对既有住宅小区补建供热设施作出安排。 经批准的供热专项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第八条 城市、县城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应当按照城市、县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供热专项规划要求,配套建设供热设施,或者预留供热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发布时间:2025.05.21
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除外。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组织实施。第八条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
发布时间:2025.05.21
应。第二章 城市供水水源管理第七条 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改、水利和渔业、环保、卫生和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编制。第八条 编制城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一)符合本市开发利用水资源的需求,并与水资源统筹规划和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二)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
发布时间:2025.05.21
作。第七条 鼓励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农村供水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为节约用水和安全供水提供技术支持。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公共供水水源、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或者损坏供水水源、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行......
发布时间:2025.05.21
水管理相关的工作。第七条鼓励单位和个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农村供水用水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为节约用水和安全供水提供技术支持。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公共供水水源、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制止、检举和控告破坏或者损坏供水水源、供水工程及其附属设施的违法......
发布时间:2025.05.21
全年抽查比例为50%,每年抽查1次省、市、县级广电部门1.《广播电视站审批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32号,2020年10月修订)第七条、第八条2.《山东省企(事)业广播电视站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九条、第十三条8枣庄市高新区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养老机构1.养老......
发布时间:2025.01.29
监理、检测检验等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并对其工作成果负责。第二章 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向与本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相应的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的安全条件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纸质和电子......
发布时间:2025.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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