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到相关结果约15条 用时0.016秒
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负责)17.深化平台共赢合作。鼓励平台型企业、机构在我省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建设直播电商基地、培育电商带头人,设立独立法人企业的,有关市给予支持。引导商贸业个体经营主体数字化、集约化改造,推动商户与第三方服务机构、供应链企业、金融机构深入合作,扩大商品统一配送范......
发布时间:2025.11.26
高新规划中心主要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技术初审工作,无规划行政审批权限,不是独立法人机构,故没有权限发布本部门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栏目中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18
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具有公共研发属性,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依法在山东省注册或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第二章 建设模式第三条 ......
发布时间:2024.02.20
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研发机构,是指具有公共研发属性,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独立法人机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依法在山东省注册或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第二章 建设模式第三条 ......
发布时间:2024.02.20
高新规划中心主要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技术初审工作,无规划行政审批权限,不是独立法人机构,故没有权限发布本部门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栏目中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已过期,目前高新区正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由区国土住建局委托编制。 ......
发布时间:2023.03.15
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枣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 (2)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依法纳税,具有健全的核算和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骗取、套取财政扶持资金等行为; (3)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高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发布时间:2023.01.30
创办企业必须依法注册、守法正常经营,且在枣庄为首次创业。同时,均需在就业或创业企业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上述所称企业是指在枣庄市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毕业年限自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起计算。此外,凡到在我市依法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就......
发布时间:2022.12.05
高新规划中心主要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技术初审工作,无规划行政审批权限,不是独立法人机构,故没有权限发布本部门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栏目中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枣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已过期,目前高新区正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由区国土住建局委......
发布时间:2022.03.15
元划分规则,不存在抵押、查封等限制,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关于分割转让的限制性规定。工业不动产权的受让方应是高新区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项目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符合枣庄高新区产业发展定位。投资强度、工业产值需达到约定标准。 三、根据《实......
发布时间:2022.01.02
本中心主要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规划技术初审工作,无规划行政审批权限,不是独立法人机构,故没有权限发布本部门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栏目中的“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的第二章第十四条规定,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城市的总体......
发布时间:2021.10.18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主办 枣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维护
地址:枣庄市光明西路1699号 电话:0632-8691209
备案证编号:鲁ICP备16043956号-2
网站标识码:3704900002
鲁公网安备 37049902000001号